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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产业部对东莞电话升八位的批复内容和要求 国家信息产业部在7月15日以信部电函〔2005〕412号文正式批复,同意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提出的东莞本地电话网用户号码(含PHS无线市话号码)升八位的实施方案。
在批复中明确了东莞本地网固定电话号码升位的时间、方式,升位实施时间确定为今年12日10日零时,具体升位方式是:在原首位为“2”的7位电话号码前冠“2”,在其他7位电话号码前冠“8”。
批复还明确了升位期间于本地网内话音呼叫、国际和国内长途来话、小灵通短信等的处理原则。
批复要求东莞市各运营企业充分重视此次升位工作,积极向其他已经顺利完成升位地区的运营企业取经,学习成功的经验,相互支持,深入细致地作好各项准备工作,提前作好演练,确保升位工作万无一失。 |